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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搅蛮缠谈恋爱,暴力强奸进监狱
2009-09-16 00:01

 

  女方明确提出分手不谈恋爱了,还胡搅蛮缠,甚至使用暴力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近日,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

 

  陈某系离婚中年男士,家住政法路。范某也是离婚的,在政法路居住过。虽说两人曾是多年邻居,但也仅限于见面觉得熟悉而已。今年3月31日,陈某得知范某也已离婚单身时,就发短信要求与范某建立恋爱关系,两人就此认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范某觉得陈某脾气粗暴,与自己的性格不合,遂提出了分手的要求。而陈某觉得自己十分喜欢范某,不肯放弃,继续追求范某。

 

  5月24日晚,陈某喝了三两烧酒后,来到了范某的住处。他敲开范某的房门,看见范某正在忙着做家务,陈某也就过去一起帮助打理家务。家务打理完后,陈某感觉累了,就躺在沙发上休息,过了一会儿就睡着了。时间很快,一会儿就到了深夜11时,范某已经多次催促陈某回家睡觉,但陈某就是不肯,借口说头痛,要多躺一会儿。范某不同意,说要帮他叫出租车送他回家,陈某恼了,一骨碌从沙发上坐起来,看到沙发旁的茶几上有一把红柄剪刀,便拿过来抵住范某的左脸,威胁范某如果不与他发生性关系,便将范某的脸破相。听到如此威吓,范某就软下来了。随后,陈某强行与范某发生了性关系。陈某发泄后,顾自回去了。受到欺侮的范某边哭边向朋友诉说。5月25日凌晨,在朋友的帮助下,范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5月25日上午,民警在陈某住处将其抓获。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建德新闻网记者:吴运河

 

 

责任编辑: 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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