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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将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2010-06-19 11:18

打击犯罪 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0年6月21日至25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第12个举报宣传周。为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市人民检察院将开展形式多样的“举报宣传周”活动。

今年“举报宣传周”的主题是“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目的是通过举报宣传,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举报工作与职务犯罪查处的良性互动,营造举报光荣的社会氛围,达到增强群众举报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的效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和保障社会和谐中的职能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继续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集中查办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并从今年3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打击刑事犯罪、惩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三项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近几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依靠群众参与,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2007年至2010年期间,市人民检察院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0件30人,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要案15件,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据记者了解,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非法拘禁案、刑讯逼供案、报复陷害案、非法搜查案、暴力取证案、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案、破坏选举案等。此外,检察院还受理反映检察机关执法不规范、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举报,以及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的控告。

据悉,公民或单位可以通过以下五种举报方式向市人民检察院举报:1.电话举报:市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电话为64732000。2.来人举报:到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控告申诉科)直接举报。3.信函举报:建德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邮政编码311600。4.网上举报。5.预约举报及人民群众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的举报。检察长接待日为每个月的1日、15日,逢节假日顺延。

今年在举报宣传周活动期间,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在新安江文化广场设点宣传,展示举报宣传挂图,分发检务公开手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检察长接待,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在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赠送宣传挂图和宣传手册;检察官走进社区活动。检察官将在街道、乡镇或较大的社区开展举报宣传,并赠送宣传挂图和宣传手册。

建德新闻网记者:吴运河 通讯员:李玲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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