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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贪念换来五年牢狱生活……
2010-07-29 08:42

2010年3月6日,新安江一家打金店里来了一位神秘的女客人,询问店里是否收购金粉、银粉。老板说要的,女客人即从包里掏出报纸包好的两个小包,打开一看,里面赫然放着分量不少的金粉、银粉。刘老板按市场收购价格收购了金粉260克、银粉580克,价值56000元,付款后这位女客人匆匆离去。事后,刘老板越想越不对劲,按理说这金粉、银粉都是半成品,不应该出现在流通市场上,来的客人又是急于脱手的样子,难道说这些东西的来历有问题?刘老板拨通了公安局的报警电话……

不久后,刘老板的疑虑得到了证实,他所收购的金粉、银粉正是寿昌镇一家银业公司失窃的赃物,而那位神秘女顾客就是该公司的职工李某,因盗窃已被逮捕。

三年前,因丈夫赌博欠下高额赌债,李某和丈夫离了婚,离婚时不得已分担了部分债务。

李某说离婚后她独自抚养女儿,工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日常开支,一直没能清偿债务。2010年春节前后,债主催的越来越紧,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她就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公司的头上。

据李某自己交代,公司金银车间的安保工作一直就有漏洞,进出的安检门无论是否探测到金属物都会报警,保安见怪不怪,一般都不会再搜查。

2010年3月5日,她趁同车间的同事不在,迅速从烘焙箱里分别用样品袋装了半袋子金粉,一袋子银粉,藏到了自己的工具箱里,过安检时安检门报警了,保安果然没有细究,她很顺利的把金粉、银粉带出了公司。案发时,卖得的赃款56000元,她已花费了26000元,给母亲10000元,其余的用来买了电脑、摄像机、衣服、鞋子、化妆品……

2010年7月15日,建德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李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一时贪念换来了五年的牢狱,面对年幼的女儿、年迈的父母,李某愧悔交加。

建德新闻网通讯员:方璇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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