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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天上掉了大馅饼 没想到“捡”了五天拘留
2011-03-23 09:47

吴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只不过是用别人遗漏在ATM机上的银行卡取了钱,就构成了诈骗的行为,还被拘留了5天,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1年2月11日中午11点半,小胡在梅城镇西门街某银行ATM机上取款后匆匆离开,没想到10分钟后,手机上又出现一条短信,提示他刚刚取款的银行卡又提现了1000元钱。这时小胡才恍然大悟:自己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内了!于是他立即回到刚刚取钱的地方,没有发现银行卡,也没有见到捡了他银行卡的人。小胡越想越害怕:自己卡里还有16000多元钱,刚刚有人取走了1000元钱,剩余的钱会不会也被别人取走呢?于是他马上到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梅城派出所民警在了解到这情况后,立即安排警力调取银行的视频监控。通过一整天的搜寻,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进入警方视线。该男子就是继小胡之后第一个取钱的人,并且他的身体语言也告诉警方,他有嫌疑——取钱后飞快逃离,这与一般人的行为都是相悖的。虽然警方掌握了该男子的体貌特征,但要确定他的身份无疑是大海捞针。

此后,民警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走访调查了上千户群众,直到2月20日,终于有人认出了照片中的男子叫吴某,家住梅城镇。民警立即赶往吴某的住处,但令人沮丧的是吴某过完年后就去宁波打工了,家人也不知道他的地址,只有等他联系家人。

3月9日,在警方的压力下,吴某的家人督促吴某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吴某很快就交代了2月11日发生的事:那天,他本想去取钱,却看见ATM机里有一张别人的银行卡,于是他就按了取钱的按钮,并输入了1000元的金额,没想到真的有钱从ATM机里吐了出来。又兴奋又紧张的吴某拿了这1000元不义之财和银行卡后,飞也似地离开了。

当民警告诉吴某,他的行为是一种违法的诈骗行为时,吴某这才恍然大悟:“本以为这个钱是捡来的,一般不会有人知道,就算失主真的找上门来,把钱还给别人就是了,我想充其量只算是道德问题,根本没有想到,这种行为竟然触犯了法律。早知这么严重,我是断然不会贪这个小便宜的。”

目前,吴某已将1000元现金归还给了小胡,而他自己捡回的“大便宜”,却给他换来了五天的行政拘留。(通讯员 余炫)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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