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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钱包遇“有偿归还” 周先生经历悲喜交加
2012-11-25 16:32

按理说,东西失而复得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有人捡到了你丢失的东西,却要求你先给他答谢费,他才肯归还,你愿意支付这笔钱吗?近日市民周先生就碰到了一出“有偿归还”的事情:“我弄不明白,沾了钱味的拾金不昧还算是传统美德吗?”

【事情回放】

丢失的钱包有了音信 失主却纠结了

11月19日,市民周先生去外地出差,当忙碌了一天后的周先生回到住处时,却发现包里的钱包不见了,搜遍了全身的口袋和背包,就是没有钱包的影子。

周先生称,钱包里有一百多元现金,还有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商场购物卡。“钱没有了就算了,但钱包里的证件丢了补办起来就麻烦了。”当晚,周先生越想越发愁,就打电话咨询了当日到过的地方,在对方答复未曾发现过类似的钱包后,周先生赶忙将银行卡等证件进行了挂失。

次日下午,周先生接到一陌生男子的电话,对方称捡到了周先生的钱包,钱包里没有现金,但银行卡、医保卡、超市购物卡等都还在,此外还特别关心的问了一句:“银行卡是否已经挂失。”见得到肯定的答复,对方也就没再继续追问。丢失的钱包竟然能失而复得,周先生激动得连声感谢。但男子随后的一句“钱包可以领回,但你得付一定的报酬”,让周先生有些错愕。

在随后的电话交谈中,该男子表示目前自己不在当地,周先生如想要回钱包,只能通过邮寄,但前提是需要周先生先往该男子的手机内充值300元话费,他才愿意将钱包原封不动的寄还给周先生,同时等收到钱包后,还要求周先生需要往手机内再充入200元话费。

看着自己的钱包有了着落,但对方却要求先付款再归还,对此,周先生心里没了底,“会不会是小偷偷了自己的钱包,嫌包里的现金太少,想通过这种办法来骗钱啊,等自己钱充过去,就不给自己寄钱包。”

见此,周先生只好以在外地,现身上身无分文为由,希望对方能先将钱包寄还于自己,然后再给予感谢费。对于周先生的想法,该男子起先并不同意,只是将充值费一再降低,在经过再三交涉下,最终,该男子才同意愿意先将钱包寄出。

两天后,周先生收到了该男子寄出了钱包,经检查确认包内除了没有现金外,各类卡都完好无损,事后,周先生按照事先约定往该男子的手机内充值了100元话费表示感谢。

失主是否应支付“必要费用”

众人说法不一

失物归还是否需要“有偿”,对此,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有市民认为,“有偿归还”无可厚非,拾获者保存、归还失物时付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理应得到相应的物质补偿。

“对于花钱去补各种卡的种种累,如果有谁捡到自己的失物,要求我支付报酬,那我宁愿花这钱”,市民胡先生表示到。

此外,有的市民却表示,人与人之间不能只有金钱关系,做好事索取报酬,是对高尚行为的亵渎,“有时失主会主动提出酬谢,但这与主动开口要钱有本质上的区别。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应该坚守。”

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按照《物权法》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支付保管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但这并不等于拾得人有权主动索取报酬。索要报酬不违法但是应当合理,否则失主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外,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等,如果拾得人确认失主又故意不返还的,即构成不当得利,拾得者必须承担返还义务。

记者 周碧辉

责任编辑: 周碧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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