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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不良的拜祭习惯  换来了四年牢狱之灾
2013-12-19 19:08

2013年10月30日,夏某失火案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建德市李家镇诸家村村民夏某上坟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案最终告结,被告人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2年4月3日,正是清明前夕,李家镇诸家村村民夏某带着儿子到本村“将军山”公墓区拜祭长辈,在拜祭过程中,夏某将蜡烛插放在亲友坟前的春雷炮盒中后点燃,离去时因未熄灭点燃的蜡烛,蜡烛燃烧引燃插放蜡烛的春雷炮盒,后引燃坟前杂草,于当日11时许引发山林大火,造成建德市大同镇潘村村、李家镇诸家村大面积林地过火烧毁。经鉴定,该起山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88.34公顷(1325.09亩), 2013年5月28日,建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终审裁定。

在该案中,夏某作为一个有一定社会阅历、智力健全的成年人,应当意识到在山上上坟时不注意用火安全很有可能引发山林火灾,但其仍沿袭传统陋习,抱以侥幸的心理,忽视森林防火禁令,最终给国家、集体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也给自己酿造了苦果。

( 通讯员 王晓娟)

责任编辑: 徐舟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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