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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在即 定好婚宴的酒店却关门了
2014-06-16 15:45

在消保委的调解下,酒店方面同意在履行婚宴协议书上所写的双倍定金赔偿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补偿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只有风风光光办了婚宴,请亲朋好友吃了喜酒,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结婚。选好了黄道吉日,找好了办婚宴的酒店,喜帖也都陆续发出去了,就等着办婚宴了,可就在这时被告知,酒店关门了,定好的婚宴也办不了。这可不是件让人愉快的事,不仅要通知亲朋好友,重新发喜帖,相关的婚礼筹备都要推倒重来,这对新人来说可谓是精神和财力上的双重损失。近日,市民小胡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不仅定好婚宴的酒店关门了,双方还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搞得精疲力尽,小胡只得向市消保委投诉,要求消保委帮她争取权益,尽快协商解决。

家住府西社区的小胡,和男友打算今年把婚事办了,于是开始张罗起婚宴的事。这年头,要办喜事的新人都知道,新安江能够承办婚宴的酒店并不多,很多地方都要提前半年甚至一年预约才有空位。小胡和男友的婚期定在6月8日,是专门请人看过的吉日,既然是吉日,自然当天全市几家好一点的酒店都订满了。千挑万选之后,小胡定下了中意的酒店,并交了3000元定金。

解决了婚宴场地这件大事之后,两位新人就开始找婚庆公司,敲定之后不久就将喜帖发了出去。正当小胡和男朋友忙得不亦乐乎时,她接到了酒店负责人的电话,说酒店因为某些原因被迫将于5月底暂停营业,原定于6月份的婚宴办不了了。小胡的心顿时拔凉拔凉的,“当初怎么就选了这么一家不靠谱的酒店啊?已经挑选好的吉日又不能随便更改,现在只有半个月的时间了,让我上哪儿去找其他酒店啊?”

然而事实已是板上钉钉,小胡也只能接受,除了赶紧寻求补救措施,赔偿这件事也不能就此揭过。由于小胡在定下婚宴时和酒店签了协议书,协议内写明:“定金自缴纳之日起,甲方为乙方保留婚宴场地,若乙方取消婚宴,定金不予退还。若甲方因各种原因造成婚宴不能如期举行,甲方将给予乙方双倍定金赔偿。”白纸黑字为据,双方对于双倍定金的这项赔偿都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是由于婚期临近,喜帖已经发出,因酒店关门造成的人力、物力的额外损失,酒店却不愿再承担,这让小胡很生气,一时间双方很难协调好。眼看婚期在即,双方却还在为赔偿的事情僵持不下,为早点解决这件事,以便抽出更多的时间寻找其他合适的酒店,无奈之下,小胡只得拨打了12315,向市消保委求助。

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根据今年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法律条文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为酒店关门,给小胡造成不便的同时也造成了人力、物力的额外损失,最后,在市消保委的协调下,酒店方面同意在履行婚宴协议书上所写的双倍定金赔偿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小胡一定的补偿。小胡对调解结果也表示满意。

(实习生 吕蕾 通讯员 吕小康)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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