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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饭锅在店里试过没事,拿回家清洗再用冒烟了
2014-06-23 19:11

在店里试过没事,拿回家清洗再用冒烟了

花60元买的电饭锅能退吗?

在杂货店花了60元买的一只品牌电饭锅,在店里当场试用过,没有什么问题,拿回家清洗后再用,却冒烟了,这样的电饭锅能退吗?寿昌的姜女士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广大消费者上了一课。

近日,姜女士在寿昌镇一家杂货店花了60元买了某品牌电饭锅,当天拿回家进行清洗后并使用。可当她刚插上电源后,令人心惊的一幕发生了,电源线与电饭锅的接口处冒出刺鼻的黑烟,姜女士急忙拔下电源,防止出现更危险的状况。

这样的电饭锅让姜女士胆战心惊,她拿起电饭锅找到店家,希望能够退货,然而店家提出给她更换一台同品牌、同型号的电饭锅。姜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双方争执不下,姜女士便找到寿昌消保分会寻求帮助。

寿昌消保分会工作人员经过了解,得知杂货店之所以不愿意退货,是因为姜女士在购买电饭锅时在现场试用过,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拿回家使用时出现冒烟现象,杂货店推测很可能是姜女士自己清洗使用不当造成的,和电饭锅的质量问题无关。

寿昌消保分会的工作人员向商家进行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该条法规最大的亮点便是对没有国家“三包”规定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即七日内退货,计算时间从次日开始。因此,姜女士的退货请求完全合理。在寿昌消保分会的协调下,最终商家答应了姜女士的退货要求。

同时,寿昌消保委也提醒消费者,购买大件产品时一定要向店家索要正规的发票、收据,同时要遵照使用说明书使用产品。

(记者 谢婷 通讯员 杨倩)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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