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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包工头被刑事拘留
2015-02-10 13:46

香溢家园房产项目20多名民工焦急等待领到工钱回家过年,而包工头却玩起了失踪。2月5日凌晨,市公安局在临安将该包工头抓获归案,以涉嫌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香溢家园房产项目有一个365万元的工程,转包给一徐姓包工头,该工程还有30多万元工资没有发,涉及20多位民工,以安徽等地的外地民工为主。后包工头和民工双方在市劳动监察大队主持下达成协议,约定2014年12月底前结清工资,可到期以后民工找不到包工头,市劳动监察大队打电话给该包工头,他不接电话,采取回避态度,到外地经营别的工地。

市劳动监察大队将该包工头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移送到市公安局,经过审核市公安局认定,该包工头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276条之一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通过侦察,于2015年2月5日凌晨,发现其行踪在临安城区出现,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连夜出击,将其抓捕归案,实施刑拘。包工头称,工程发包方部分款项未结清,以及经营不善亏本,所以没有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记者2月9日在市公安局采访时,包工头的妻子杨某正在配合公安进行调查取证,当日杨某、工程发包方宏宇建设有限公司、劳动监察、农民工代表四方正在逐一核实清理账目,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也正式列入《刑法修正案(八)》法条,进一步强化了刑法对民生的保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记者 王庚鑫 通讯员 乐军飞)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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