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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无过错方
2015-03-17 11:13

一市民问:我准备与老公离婚,请问,离婚有无过错方说法,具体情况有哪些?

律师回复: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在离婚中是存在过错方情形的,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相应赔偿。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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