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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小红包”换来党纪处分
2015-06-16 16:50

“建德市建筑业管理处质量安全巡查科科长吴翔在对某房地产项目进行分户质量验收工作中,收受该项目建设单位工作人员郑某代表公司所送的一个红包。建德市住建局决定给予吴翔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市纪委监察局官方网站上的一则通报,这则通报发布一个多月来,阅读量增加了几十倍。

吴翔收了多少钱的红包?为什么引起这么大的震动?

“红包金额不大,只有300元。住建领域在工程项目验收过程中收受红包是个历史问题,可以说早已形成潜规则,本地人更习惯叫它‘小红包’。”市监察局副局长吴霞说,“建德这两年来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正风肃纪明查暗访,拓宽监督举报途径,已经查处多起收受红包案例并点名道姓通报。但在工程建设领域,向这种‘约定俗成’做法开刀尚属首次,因此引起了广泛关注。”

“吴翔的问题是通过信访举报发现的。”市住建局纪检组组长陈锦富说。去年底,有群众写信给市委主要领导反映: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带队验收项目时收受红包。

线索很快转到纪检组,陈锦富迅速组织调查。经过初核,群众举报基本属实。原来,2014年10月,寿昌镇的“水岸鑫域”项目开发商向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提出申请,要求尽快对该项目进行住宅分户质量抽查验收。按照正常流程,该工作交由质检科科长吴翔负责。吴翔随即带队进行项目验收,在听取开发商汇报过程中,他发现资料袋中有一个信封,根据多年经验,他很清楚这是开发商送的“小红包”。

“单位刚刚强调过验收纪律,三令五申要求在验收中严禁收受‘小红包’,因此我打算拒绝。但转念一想,这是多年来形成的潜规则,在很多地方很多行业都存在,并且金额一般都不大,也没有听说谁因为这种事而受到组织处分。既然这么多年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自己不收会不会反而显得不通情理,觉得收下来应该也没关系吧。”吴翔的调查笔录显示,他当时思想上也做过斗争。

“我们局党委认为,红包虽小,但是如果不抓,时间久了便积少成多,必须严格依规依纪处理。后来,吴翔还因此事被调离了工作岗位。”陈锦富说。

近年来,我市下定决心向潜规则宣战,对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管理对象都提出了严禁在验收中收受赠送“小红包”的要求,并明确了相应惩戒措施。

临近端午,市纪委于近期以案例通报加强警示教育,并出台了《关于开展收受和赠送“小红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红包”专项清理活动,向这一潜规则宣战。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伟平说:“红包虽小事不小,它对内影响干部能否正确履职,对外影响行业能否健康发展。”他表示,收受“小红包”,可能未触犯法律,但是逾越了纪律和规矩的底线,必须及早制止、抓早抓小,不然很可能会使干部放松警惕,在不知不觉中滑向更严重的违纪甚至违法深渊。(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颜新闻 通讯员 陈琪芳)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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