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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离婚的丈夫,该不该给我看心脏病
2015-11-09 16:38

一市民问:我老公要和我离婚,但是我现在有心脏病,他应不应该给我看病?在这之前他提离婚,我要他给我两万块钱,他不答应,完了我们吵架我就犯病了。我生病了他还能提离婚么?

律师回复: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你没有经济来源,你因病治疗医保以外的费用,你丈夫应当承担。如果你丈夫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你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你应得的份额,但应当提供相应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尽管你身体有病,但在法律上无法限制你丈夫提起离婚诉讼。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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