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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有人在晒杀娃娃鱼 经查证是人工养殖大鲵
2016-02-24 16:34

大鲵,又称娃娃鱼,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私人捕杀及食用。然而近日有微友在微信上发布了一组图片,一男子将娃娃鱼按在砧板上宰杀,且宰杀地点就在大洋镇内。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获知线索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查,该男子所宰杀的娃娃鱼为人工养殖的大鲵,可以食用。

在微友发布的图片中可以看到,一男子左手将一只长约1米多的娃娃鱼按在砧板中,右手拿起弧形斧。该条微信发出之后,众多微友迅速围观、热议。有人猜测,我市自然条件良好,有人捕捉了野生的娃娃鱼,并且宰杀食用了。

市森林公安局获知线索后,迅速派出梅城中队民警调查此事。经查,微信所传图片属实,此大鲵为大洋镇杨桥村某吴姓村民于今年2月11日在其家门口宰杀并食用。经办案民警核实,2月10日,吴某温州的亲戚从乐清市某大鲵驯养繁殖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只6斤重的大鲵送给他食用,配有正规标志统一包装的礼盒。

森林公安表示,野生大鲵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有人捕捉食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养殖大鲵可以食用,但要注意的是,只有子二代以上才可以食用和开发利用。此外,要销售娃娃鱼需经过严格的行政审批程序,审批环节包括养殖、运输和销售。

我市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天然水域水质优良,已经发现过多条娃娃鱼。航头镇石屏村村民沈新红在蛤蟆洞发现的娃娃鱼体长78厘米,重约6.4斤,是我市首例野生巨型娃娃鱼。希望市民朋友发现野生娃娃鱼要好好保护,将其放生到适宜的地方。(通讯员 王晓娟)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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