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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付款半个月后卖家仍未发货
2016-04-26 16:20

经媒体报道后,厂家替卖家垫付了货款

近日,市民严女士向记者报料,她4月10日在微信上付款买了一款祛痘霜,到现在还没收到货,联系卖家也没有回应。

严女士告诉记者,她和商家并不认识,是看了某公众微信号的推荐后加的好友,之前曾成功交易过一次,卖家态度不错而且发货迅速,所以第二次购买时她根本没有犹豫,结果却让她很失望。从4月15日也就是付款后第五天起,严女士因快递一直不到联系了卖家,而卖家除了一开始承诺会尽快发货外,就不再回复严女士的任何问题。严女士曾向微信平台发起投诉,但没有任何进展。严女士觉得很郁闷,她希望能追回当初购买祛痘霜的320元货款,却不知如何才能讨回。

4月25日,记者反复拨打,终于拨通了微信人工服务电话。客服表示,类似严女士这种咨询电话非常多,他每天都能接到,但这是个人微商的行为,他们不承认也无法监管。严女士可以向当地公安局报案,通过警方做工作,帮她追回货款。

记者随后联系了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目前能受理的网络侵权诈骗案件是针对天猫、美团等有资质的消费平台,微商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现有的技术很难达到有效监管。

记者又向公安机关进行了咨询。民警告诉记者,类似严女士的遭遇他们遇到过不少,但是消费者往往提供不了对方的具体信息,而仅凭一个微信号线索太少,很难确定具体的人,所以破案难度很大。因此,像这类案件,警方只能尽力而为。

幸运的是,4月26日,严女士的遭遇经《今日建德》微信报道后,严女士所购祛痘膏的厂家通过《今日建德》微信联系到了严女士,并替卖家垫付了货款。厂方告诉严女士,她买祛痘膏的卖家从今年2月就不再代理这款祛痘膏了。

本报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朋友圈消费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对一些不认识的“朋友”要保持防范意识,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要直接打款给对方。(记者 李文慧)

 

 

责任编辑: 方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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