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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就换届纪律答记者问
2016-10-31 14:39

严肃换届纪律 确保风清气正

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今明两年我市将陆续开展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换届工作。目前,乡镇党委换届已圆满完成,乡镇人大、政府和市级换届已全面启动。严明换届纪律,保持换届风清气正,是换届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日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回答记者提问。

一、如何看待严肃换届纪律要求?

答:换届风气怎么样,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次检验,更直接关系着换届工作的成败,中央和省、市委高度重视。要严明换届纪律,红线不可触,底线不可踩,雷池不可越。全国先后查处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拉票贿选案,对拉票贿选案的处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拉票贿选“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对于换届过程中往年可能会出现的私下拉票、团团伙伙、贿选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大惩治力度,绝不姑息迁就,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涉及多少人,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二、今年换届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文件精神,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切实做到“九严禁、九一律”。具体内容如下: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漏、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如何落实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五个责任”?

答: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重点在于落实“五个责任”,分别是指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纪检组织监督责任,落实组织部门直接责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和统战部门相应责任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

具体来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在换届工作中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加强对换届工作的全程组织领导,完善乡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强化乡镇党委领导核心地位。要对换届工作全程把关,在各类候选人人选的物色、推荐、考察、审核等重要环节中发挥主导作用。要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九严禁”换届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等政策文件,定期听取换届及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等职责。

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各级党委书记主动过问、紧抓在手、靠前指导,始终把第一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严抓实抓细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换届期间,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要求,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各司其职,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换届纪律宣传教育、思想教育和换届风气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坚决抵制身边发生的不正之风,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报告。

四、换届工作“四必看、四必谈、四个凡提、四必训”指的是什么?

答:“四必看”是指换届前“一片一书”(《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四套班子领导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

“四必谈”是指各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要与本级“四套班子”成员必谈、本级单位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重点岗位干部必谈、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

“四个凡提”是指所有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四必训”是指换届工作要做到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干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培训,换届考察组人员必须培训,参加换届工作的人员必须培训,新当选的“两代表一委员”必须培训。

五、哪“十种情形”人员,不能推荐为代表、委员候选人?

答:有以下“十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1.政治上有问题的;

2.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

4.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

5.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

6.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7.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8.属于宗族势力、宗教势力、黑恶势力人员的;

9.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

10.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

六、当前换届选举中哪些问题要特别关注?

答:集中换届期,往往是跑要风、说情风、拉票贿选风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高发期,不仅是领导岗位,“两代表一委员”、普通选民也有可能被极少数人当作拉拢对象。换届选举中要特别关注几类问题:一要关注与换届有关的信访问题。各级各单位要及时梳理、限期销号化解。二要关注提名推荐程序。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不准在人选推荐提名上搞利益交换。三要关注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各级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国土、信访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握人选标准,杜绝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提名为候选人。

七、对党员干部和参选人员有什么要求?

答:一要提高认识。每个党员干部和参选人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做到头脑清醒、方向明确,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维护良好的换届纪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旗帜鲜明地与破坏换届风气的言行作斗争,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要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换届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观看《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学习换届纪律文件,紧绷换届纪律这根弦。

三要严守纪律。每位党员干部和参选人员都要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严格遵守“九严禁”要求,自觉维护良好的换届风气。

八、违反换届纪律或违法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答:对在推荐过程中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涉嫌违反党的纪律的,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涉嫌违法的要依法处理:如以金钱或其他财务贿赂选民或代表的;以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的;对控告、检举人进行压制、报复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在选举中接受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换届过程中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的,实行“一案双查”,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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