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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中迷途的小“萌”鸟 被爱心女士呵送回“家”
2016-12-18 15:49

 

日前,一只小“萌”鸟在萧瑟寒冬中流离失所,被爱心颜女士发现后,精心呵送回到了动物保护管理站的“家”。

16日晚,正是寒潮来袭之际,人们纷纷躲进了温暖的屋子。家住新安江的颜女士忽然发现自家平台上飞来了一只不明之物。她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只“呆萌”的小鸟,全身褐白相间的羽毛,头顶一撮小小的“凤冠”颇显气质,却在寒冷的空气中瑟瑟发抖。

颜女士顿起爱怜之心,赶紧戴上手套把小鸟捡了起来,仔细端详后,发现该鸟脚上套着铁环,还拴带着铁链子。这是一只什么鸟?她把鸟儿的照片发上了朋友圈,热心的朋友们纷纷说,“好象是猫头鹰的一种哎”;“要吃肉的”;“是国家保护的动物。”

一听是国家保护的动物,颜女士可不敢怠慢,立即打电话到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接警人员马上联系市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将鸟儿带回。

经过鉴定,这只鸟不是一般的猫头鹰,而是凤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体重半斤左右。它脚上绑有脚环,拴着链子,之前应该是被人眷养的。林业工作人员表示,饲养国家的保护动物是被明令禁止的,会对该凤头鹰进行身体检查并且观察一段时间,如没有大碍,将会摘除它脚上的铁环,然后将它放生。

“凤头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买卖一只可入刑。”市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余峰站长说,“只要是鹰,就算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根据相关解释,收购贩卖鹰类动物,一只到四只处5年以下,四只以上属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就凤头鹰来说,贩卖收购一只便起刑,三只算情节严重。”

(通讯员 王晓娟)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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