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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骑电动车 交警罚你没商量
2017-02-26 15:56

2月24日上午,在严东关路与府前路交叉口,市交警大队新安江中队民警正在对占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载人等违法行为的非机动车进行查处。

上午10时许,民警将在机动车道内穿梭的一辆电动车拦下,从机动车道内引至路边,告知车主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5元的罚款。

随后,一辆电动车逆向行驶而来,刚好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民警示意骑车男子停车,并做出了20元罚款处罚。可骑车男子有些不服气,称逆行路程短,接受教育就可。于是交警对其分析逆向行驶危险性与后果,经过教育后,该男子认错,并表示自己是抱了侥幸心理,“这次也是第一次被罚,下次肯定不会了。”

据了解,近期,市交警大队新安江中队每天都会在不同时间,在城区的不同点位对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交警提醒,电动车、三轮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记者 方滋)

责任编辑: 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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