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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登记身份证 一网吧被处罚
2017-07-13 14:38

“你刚刚不是放回车上了。”面对民警的问询,大洋镇某网吧店主一个劲地向顾客使眼色,企图蒙混过关。7月12日晚,因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一网吧店主被处以罚款1000元。

当晚7点多,大洋派出所对集镇网吧开展例行检查。当巡查到英烈路上的一家网吧时,民警发现,有位正在上网的顾客未携带身份证件。小伙子解释说自己是熟客,没带身份证就以会员号登记上网了。正当民警向网吧负责人张女士(化名)询问时,她却急急忙忙跑到顾客身边,对着小伙子一个劲地眨眼:“你不是登记过身份证的,刚刚又放回车上去了?”

面对老板娘的明示和暗示,小伙子在一旁保持沉默。民警说:“让我们检查下上网记录就知道了。”结果,张女士抢在民警前面赶到吧台的电脑前操作起电脑来。为了防止她删除记录,民警及时上前阻止。

经查,该网吧当晚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对其给予警告,并罚款1000元。

(记者 纪婕妤 通讯员 竺毅)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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