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制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建德频道 > 社会·法制

微信扫一扫分享

送冰箱送出一起官司 买方还要赔11万
2017-08-15 17:01

卖方送货上门,却不料搬运途中从买方家中4楼摔至3楼,造成多处骨折。一年后,卖方将买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经市法院乾潭法庭三次开庭审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15年12月,汪一在张二店中购买了一台价值3600元的冰箱。因考虑到家中正在装修,汪一与张二协商后决定:先交600元押金,冰箱则存放在张二的仓库中,过段时间再送货。一个月后,在张二的反复催促下,汪一同意将冰箱运至正在装修的家中。

然而,谁也没想到,这冰箱一送就送出了事——张二从汪一家中的4楼摔倒了3楼,造成十级伤残。

当天上午9时,张二带着临时雇佣的小卞一起将冰箱送至汪一家中。两人将冰箱抬至室内,女主人郑三提出将冰箱抬至4楼。因将冰箱抬至4楼难度较大,仅靠张二两人无法完成,于是郑三另喊了2人来帮忙。张二、小卞两人在前,另两人在后,四人将冰箱抬至3楼。

上4楼时,走在前面的张二两人不慎摔至3楼。原来汪一家的3楼、4楼为跃层,在4楼距离入户门两米远的地方预留有一个五六平方米的洞用于装楼梯。这一摔,张二摔出了下颌骨、右下颌骨等粉碎性骨折,经坚定构成十级伤残,并因治疗产生17余万元的费用。

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被告方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需承担,双方承担的比例进行辩论。考虑到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法官未当庭宣判。最终,双方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汪一、郑三于2017年7月底前支付原告张二赔偿款11万元,若被告未如期履行,需另行支付张二已放弃的赔偿款10万元,即原告起诉的总赔偿款为21万元。

日前,被告汪一、郑三已如期将赔偿款付清。

送冰箱导致摔伤,张二难过不已;买冰箱招来官司,还赔钱,汪一也很委屈。法官发出提醒:1、在购买需要安装的大件物品,如冰箱、空调、空气能等家电时,应充分尽到安全警示义务,尤其是当家中有严重安全隐患时,更要事先告知并再三提示甚至采取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等足以引起上门送货安装人员注意的方式提醒其注意。2、对于上门安装的工作人员来说,进入安装场所首先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查看,不可盲目开展施工作业。

(记者 吴燕 通讯员 姚樟婷)

责任编辑: 徐巍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