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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持续严查“电动车大军” 已有14人被行政拘留
2018-06-15 10:12

日前,李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被交警查扣,不曾想一辆小小的电动车竟载有7个人。交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400元的处罚。据悉,李某并非因违规驾驶电动车被拘留的个例,记者从交警大队获悉,自今年以来,我市已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1万8千余起,其中罚款200元以上的260余起,拘留14人。 

今年年初,交警大队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措施升级,从驾驶人员、到上路交通规则按照“七个一律”严管,堪称史上最严。 

“电动车违法行为是整治重点,每日都在进行中,而且还将一直持续下去。”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如是说。其介绍,经济便捷的电动车,成为市民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不少车主认为其车小好掉头,往往无视交通法规,随意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电动车甚至被冠以“马路杀手”之称。如今,我市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此希望越来越多的电动车能够提高文明意识,加强监督和自我监督,让文明出行深植心中,让出行更加安全。 

“七个一律”涉及七大块内容:1、对电动车违法载三人(含三人)以上,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一律予以拘留; 

2、对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对电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3、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等妨碍驾驶的装置,一律拆除收缴; 

4、电瓶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予以扣车,经鉴定为机动车且无证驾驶的,一律按无证驾驶予以行政处罚; 

5、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车,一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系列,一律严肃处理; 

6、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一律拖离现场; 

7、驾驶人(乘坐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的,一律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吴燕 通讯员 邵菁媛) 

责任编辑: 周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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