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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补偿款 两兄弟争着赡养老母亲
2018-08-21 17:01

孝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父母贫穷,或者富裕,为人之子都有赡养义务。不过,梅城镇南峰有一对兄弟原来对老母亲赡养不尽心,后来老母亲有了拆迁补偿款,两人又抢着赡养老母亲。

梅城镇南峰张姓两兄弟,老母亲已经91岁高龄。老母亲为了两个儿子赡养的事,三天两头跑去找村、镇干部。自梅城“睦之道”南峰调解点成立以来,协同村里多次调解,要么不欢而散,要么协议签掉不履行,老人生活还是没有着落。

去年临金高速开工建设,张某母亲的林地、房屋在高速征迁范围内。前不久的一天上午,梅城“睦之道”南峰点吵吵嚷嚷进来一群人,调解员方锦有接待了他们,来的是张某兄弟两家人,这次来不是不肯赡养母亲,而是为了抢着赡养母亲。原来,两兄弟是冲着老母亲临金高速公路土地、山林、房厔的拆迁补偿款而来。张家老大认为老母亲补偿款应兄弟两人平分,张家老二认为哥哥是负责赡养父亲的,父亲现在不在了,母亲名下的拆迁补偿款理应归自己一人继承。

调解员方锦有对两兄弟说起了道理,赡养父母是为人之子应尽的义务。你们兄弟俩必须先把老母亲安置好,再有资格谈拆迁补偿的事。老方动情地说,你母亲都91岁了,还有几年好活,趁着母亲健在,多多尽孝才是。老方进一步说,你们年纪都不小了,今天你们怎样对待老母亲,不久的将来,你们的子女也会学你们的样子,怎样对待你们的。

张某兄弟俩被老方一顿教育,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最后两兄弟重新签订了赡养老母亲的协议。一、从订立协议之日起,老母亲由老大、老二两家轮流赡养,每个家庭一个月;二、老母亲土地、山林、房厔的拆迁补偿款,母亲、老大、老二三人平分,母亲所得由她自已支配使用,百年之后所存部分由兄弟两人继承;三、兄弟俩从今往后善待老母亲,让老母亲安度晚年。(记者  王庚鑫  通讯员  舒建云)


责任编辑: 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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