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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手指治疗延误,究竟该由谁担责?
2018-09-10 16:10

小周是梅城某幼儿园的一名学生。2018年3月30日,小周照常与其他小朋友在课间玩耍,追逐嬉闹中不慎被门夹伤小拇指。老师听到哭声后,第一时间赶到小周身边,初步查看伤势,并立即将小周就近送医。经医生检查,小周的小拇指并无大碍。听完医生的话,老师也松了一口气,将小周手指受伤的原因以及医生的诊断如实和家长反映。然而一个月过去了,小周原来受伤的手指却肿了一圈,小周的父母意识到情况不妙,立即将小周送至建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再次诊治,后又送往杭州整形医院进行治疗,最终小周的小拇指基本恢复正常。

可是这起事件中,谁应该对小周手指的延误治疗承担责任?又应该赔偿多少金额呢?学校、医院、家长三方陷入僵局。万般无奈之下,小周的父母找到梅城司法所,希望司法所能帮助协调解决。梅城司法所所长邵一之得知事情的经过后,立即与医院、学校进行沟通,调查整个事件。

2018年8月30日,梅城司法所、梅城镇综治办、梅城“睦之道”调解工作室共同对此事进行调解。调解当天,小周的父亲向调解员道出自己的无奈:“因为一开始老师说去医院看过了,没什么大事,出于对老师的信任。我和孩子妈妈之后就没有在意,没想到差点耽误了孩子。听到医生说要是再晚来一步,我们小周的小拇指就要废了,我当时心里是说不出来啥滋味……”说到这,小周的父亲沉默了一会,然后继续道来,“现在虽然小周的手指在逐渐恢复中,可是现在小周还小,不排除留下后遗症的可能。我们是外地来这里打工的,挣的不多,我只是想替小周争取一点保障,我们希望能拿到10万元的赔偿款。”听完小周父亲的话,幼儿园负责人立即说:“小周在幼儿园玩耍的时候意外受伤,老师及时送医了。经医生诊断没有大碍,老师只是将医生的诊断结果如实反馈给家长,学校和老师都尽到了义务,况且现在学校已经垫付小周的医疗费用,孩子治疗延误,不应该由学校担责。”这时候大家都不约而同看向医院的负责人,医院的负责人表示,医院在这个事件中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10万元太高了,医院拿不出来。听完大家的话,调解员大致明白了各方的诉求。调解员先向学校负责人阐明相关法律,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该事件中,学校应该承担责任。明确责任之后,调解员再以单独沟通和共同协商的方式,引导各方换位思考,并互相都退一步,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医院方赔偿小周各项费用共一万元,学校方赔偿小周各项费用两万元。

最终,这起外来务工子女在学校期间受伤的矛盾纠纷在梅城司法所、梅城镇综治办、梅城“睦之道”调解工作室共同的努力下,圆满落下帷幕。

(通讯员 朱利青)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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