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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用火,不听劝阻,肇事者被行政拘留
2018-10-08 16:52



10月7日上午10时许,建德市李家镇长林村因烧荒走火引发山林火灾,肇事者汪某当晚即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当日上午7时半,市森林消防办接报“李家镇长林村山上有火情”后,立即指令李家镇前往处置。李家村干部赶往现场后发现系茶叶基地施工人员违规烧荒,即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将火扑火,但施工人员不听劝阻。9点多山上起风,火势失控蔓延,引发森林火灾。

报警后,李家镇立即组织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扑救,市政府和林业局领导也赶往现场指挥。在省航空护林站直升飞机支援下,经市森林消防队和寿昌林场森林消防队协助,12时30分,山火被成功扑灭。

火灾发生后,建德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现场勘查和多方调查分析,查明违规用火现场负责人汪某(安徽省泉山县人)负有主要责任。

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26亩,有林地6亩,直接经济损失近4万余元。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汪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此外,肇事者还将承担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扑火费用。

森林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在非防火期,野外用火必须做好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必须听从基层干部、护林人员的管理。如不慎引发山火后,应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等待专业扑火队员扑救,将损失减少到最小。自11月1日起至明年的4月30日,为建德森林防火期,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通讯员 王晓娟)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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