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将对全市户口冻结17天。时间为: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1月5日。
在户口冻结期间各户籍窗口将停止办理户口迁移业务,对近期急着要办理户口迁移业务的人员请抓紧在12月20日之前到窗口办理,冻结期间请群众不要再到窗口办理户口迁移业务,以免往返跑,给自己造成不便。对个别确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将采用手工办理,事后补录的方法解决。请广大群众互相转告,给群众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另外,户口停止办理期间,开具户籍证明、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等不涉及人口数据变化的户籍业务照常进行。(何素芬) 编辑: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