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6日建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何世俊为建德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翁瑞成为建德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刘 军为建德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赖剑韵为建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少锋为建德市人民法院梅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花林昌为建德市人民法院寿昌人民法庭副庭长;
廖明军为建德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蔡竞燕为建德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方 璇为建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卢慧玲、钱晓、吕诗蓓、毛晓霏、倪叶为建德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张 振的建德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沈小明的建德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章荣生的建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何世俊的建德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翁瑞成的建德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刘 军的建德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赖剑韵的建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少锋的建德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花林昌的建德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王露、许琪的建德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