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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案飙升 透支一万元不还已构成犯罪
2013-03-18 10:47 来源:浙江在线

余杭法院统计发现,2012年,有关信用卡诈骗案收案70余起,而2011年仅5起。

来自省高院的统计数据,2012年,在各类型案件中,信用卡诈骗案增长明显,相比前年,飙升幅度达109%。而所谓的“诈骗”,绝大多数是因为“透支不还”。

为什么信用卡诈骗案会如此大幅度增加?平时亲戚朋友间借个三五万元拖上一段时间调头不过来,实在信不过的朋友最多也就到法院去告个民间借贷,都算民事纠纷,怎么欠银行万把块钱就算犯罪要判刑了?今天我们就来说说“信用卡诈骗”这个事。

两张信用卡透支2万7没有还,被判有罪

余杭王阿水,年近五十岁,有了新女朋友,就办了件自认为相当时髦的事,送了她一张信用卡。

这是一张杭州某银行的信用卡,用王阿水自己的名字办的,先消费后还款。后来,王阿水又在另一个银行给自己也办了一张信用卡。

时常透支,手头紧时,也接到几次银行的催讨电话。

没想到,去年年底,阿水的两张信用卡分别透支1.3万元和1.4万元,两家银行分别报案,警方立案,阿水被羁押。前段时间,案件经余杭法院审理认为,王阿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并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不归还,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因为阿水在案发后“主动退赃,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阿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在法庭上,阿水反复说:“真不晓得,这万把块钱,就算犯罪了”。

“信用卡诈骗”案件中,9成是透支不还,金额都不大

“信用卡诈骗”罪名包括好几种情形:使用伪造信用卡;用虚假身份证明办信用卡;用报废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

统计显示,我省高发的信用卡诈骗案中,大多为“恶意透支”。比如余杭法院受理的信用卡诈骗案件,9成是“恶意透支”;杭州下城区检察院去年74件信用卡诈骗公诉案件中,也大多数都是透支不还,且透支金额低于2万元。

但是,欠银行的钱,不同于民间借贷,很容易构罪。

据刑法第196条规定,“恶意透支”构罪的条件有:“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等。

在现实中,“突破”这些条框并不难。这也正如某检察官说的,因“恶意透支”被起诉为“诈骗”的,大多数都是主观恶性不重的、不晓得这个法律的普通人。

在量刑上,恶意透支,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数额较大的,五年以下;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就要五到十年了。最严重的可以判到“无期”。

为什么信用卡诈骗案飙升

法院对信用卡诈骗案高发做了个原因总结,一是警方加强了对信用卡诈骗的打击力度;二是去年经济环境不大好,人们手头紧了,拖延还款的情况就多了;三是经历了数年的办卡热,根据西方国家信用卡发展规律,眼下已经到了违约潮突显的时期。

在采访中,警方和一些律师提到比较多的还有一点:各银行监管缺失,跑马圈地违规滥发卡也是原因之一。

比如一些连固定工作都没有的人,也能轻易办出具有2万元、5万元,甚至更高透支额度的信用卡。

此外,银行滥发卡不仅带来恶意透支风险,还会造成其他不良后果。

在记者参加的一次杭州警方关于电信诈骗的新闻通报及专家座谈会上,警方最头痛的是,被诈骗的受害人钱款转至所谓安全账号后,骗子最后都是通过信用卡在境外分头多次迅速取款。这些信用卡都来自于正规银行,但都是利用购买来的身份信息违规办卡,包括一些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信息。从这个角度来说,银行办卡监管不严,一定程度上就是诈骗的帮凶。

责任编辑: 郭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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