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源:
新安路59号至73号(单号连号10间)、新安路147-4号至151-2号(单号连号10间)、新安路150号至156号(双号连号8间)、新安东路89-1号至101号(单号10间)、白沙路39号至49号(单号连号7间)的一楼非住宅房屋,用于征收区块新安东路、府前路、白沙路沿街一楼商业用房的产权调换。
新安江街道明珠社区焦山新村沿明珠路非住宅安置房12间,宫里路凤凰家园3号、6号、9号至11号(连号3间)、18-23号(连号6间)、26-33号(连号8间)、38号、69号至81号(连号13间),洋富潭路53号、57号至93号(单号连号19间)、严州大道919号、921号、925号非住宅安置房用于征收区块其他非住宅房屋的产权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