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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2关注本月市民看病就医新政策---分级诊疗

关注本月市民看病就医新政策---分级诊疗

07-02 22:12

1.什么是分级诊疗?

答:分级诊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

2.我市为什么要实施分级诊疗工作?

答:根据省政府文件,我市被列入24个分级诊疗试点县(市)之一,要求今年实施到位。

3.实施分级诊疗后如何看病?

答: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参保人员,下同)患病时,首先在市内医疗机构看病,确需到市外医疗机构看病的,应该办理《转诊证明》。

4.哪些医院可以办理《转诊证明》?有效期多长?

答:建德市一、市二、市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四、中医院、妇保院、电力医院均可办理《转诊证明》。《转诊证明》由上述医院的首诊医生根据病情通过电子信息化转诊平台提出电子申请,通过审核后方可有效。一般疾病转诊有效期15天,特殊病种转诊有效期1年。特殊病种参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中的规定病种目录。

5.哪些参保人员可以不办理转诊直接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答: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长住外地人员;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0-3周岁婴幼儿、持有效期内2级及以上《残疾证》人员,可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无需转诊,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6.我市实施分级诊疗后,临时外出的参保人员,突发急、危、重症怎么办?是否也要办理转诊手续?

答:临时外出的参保人员,如果突发急、危、重症,按照“就近、救急”的原则进行救治,从治疗起7个工作日内凭就诊医院出具的急诊(或病重、病危)通知书到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7.参保人员应转诊而未办理转诊证明自行到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药费用报销会有什么影响?

答:参保人员应转诊而未办理转诊证明自行到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药费用报销时先由个人自理10%,再按现行医保政策执行。

例如:某参保人员到杭州某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2000元,其中符合医保范围费用10000元,假设报销比例为80%,⑴已办理转诊手续可报销:10000*80%=8000(元)⑵未办理转诊手续可报销:〔10000-10000*10%〕*80%=7200(元)

8.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结算截止时间如何规定?

答: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应在第二年的3月底前办理上年度医疗费报销手续,逾期的,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9.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分级诊疗?

答:我市分级诊疗工作从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有关政策详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咨询电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4723964(医疗转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医保报销)

责任编辑:本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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