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下发通知,就协同推进全省海域统一登记工作作出部署。到今年9月底前,我省将海域登记全面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海域登记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一项重要工作。通知明确了职责边界:海域登记移交国土资源部门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其他海域管理职责仍然由海洋部门负责。
通知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第一次省级层面存量数据移交工作,各地完成海域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制定,纸质材料移交,并启动相应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数据建库工作;8月底前,省级和各地完成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数据库建设,开展信息系统联调联试,各地完成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表单制作、窗口设置等相关准备工作;9月底前,完成第二次省级层面增量数据移交工作,各地完成增量数据更新,并全面实施海域统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