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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醉驾标准4倍多 这位司机拿了个浙江第一
2017-11-04 19:33

11月2日,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三大队的办公室来了一位女士,她的丈夫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但她此次来,却是来感谢民警在高速公路上果断处置,救了她丈夫。

她丈夫被高速交警查获时,血液里的酒精浓度高达349mg/100ml,已超醉驾标准4倍多,整个人早就不省人事。同时,这也是今年全省高速醉驾案件数值之最。

民警问司机从哪里上高速

回答是“日本”……

时间回到10月25日晚上11点多,正在巡逻的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三大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警情,有一辆小轿车停在G92杭州湾环线高速往杭州方向290K处的第二车道上,而且后方没有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虽然已到深夜,但现场车流量仍然不小,加上高速公路上没有灯光照明,即使是开着双跳灯,后方的车辆也很难注意到,一个闪避不及就能引发事故。

到底怎么回事?民警敲打车门询问,司机姓程,今年四十多岁,坐在驾驶室里满身酒气,副驾驶座位上有乘客在熟睡。

接着就有了这么一段对话——

民警:“你有没有喝酒?”驾驶员:“喝酒了!你是哪位?”

民警:“我是高速交警,你从哪里上高速的?”驾驶员:“日本!”

当晚喝了不少白酒

还想送朋友去扬州

“司机满身酒气,醉得语无伦次,已经基本失去了交流能力,更别说开车了。”为了避免后方车辆与之发生追尾,也为了保证司机的安全,高速交警在本田车后方200米处放上隔离墩。随后,民警将本田车司机程某与副驾驶乘客带上警车,回到余姚收费站接受处理,当事车辆也由拖车拖离现场。

在收费站,民警对司机程某进行了吹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95mg/100ml,此结果已远远超过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而随后的抽血式酒精测试结果更令人目瞪口呆,酒精含量高达349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4倍多,系今年全省高速醉驾案件数值之最。

清醒过来的程某说,当天晚上他在姑父开的水果摊里与姑父的几个朋友一起喝酒。

喝了很多白酒后,他得知一同喝酒的一位朋友第二天一早要去扬州办事。出于对酒量的自信,也抱着侥幸的心理,程某便带上朋友从云龙收费站上高速往扬州开。谁知刚开30公里不到,酒劲就上来了,他自己根本想不起来车辆怎么会停在第二车道上。

截至昨天发稿时,驾驶员程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高速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章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杭州市中医院急诊科叶远玲副主任说,当人体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349mg/100ml这样的浓度,神经系统已经不受控制,手脚协调性会变差,脑部由于过度兴奋,人的意识状态往往是不清楚的。这种情况下,除了不能开车,对于机械设备、电器的操作都应该被禁止。

责任编辑: 黄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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