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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来了!省纪委书记交出浙江监察体制改革成绩单
2017-11-12 14:10 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杭州11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丁谨之)11月11日,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建超交出了一份“最新版”的浙江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绩单,其中披露了一些此前未曾透露的改革细节。

最新数据显示,1月至9月,全省处置问题线索数同比上升79.2%,立案数同比上升8%,处分数同比上升12.9%;截至9月30日,省监委已开具各类措施文书910份;截至11月6日,我省共对126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监察调查对象75名、行贿人37名、共同犯罪嫌疑人14名,被留置的监察对象100%移送起诉。移送起诉的案件平均留置42.5天,比前3年纪委“两规”和检察机关侦查阶段的平均用时缩短64.4%。此外,未采取留置措施,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92件。由此可见,改革将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作为核心任务,做到权威高效。

为了提升调查效率,目前,省监委已与人民银行、8家商业银行、工商、地税等单位建立了11条点对点查询专线,实现工商、地税、银行账户和交易明细的网上查询。未来,还将与其他金融机构、公安、国土、人力社保等单位协调搭建60余条专线。监委与各部门、单位间的密切协作,将有助于建立健全高效顺畅的监督体制。

以“纪法”、“法法”协调衔接全线打通为目标,监委需要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警力保障的,经审批后公安机关予以协助配合。在移送起诉阶段,监委在移送前15日通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在接收案件后3日内审查决定采取司法强制措施,把与案件有关的重大问题解决在受理前。省检察院还确定公诉部门负责办理省监委移送的案件。在审判阶段,审判机关在案件定性、处理等方面与检察机关有较大分歧的,须及时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听取意见。

此外,我省始终把建章立制摆在突出位置,相继出台24项制度、45类法律文书和79个业务工作模板,基本建成一套规范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监言监语”制度框架。同时,严防徇私舞弊行为,对过问、干预纪检监察工作的行为实行记录并报领导审批后作为问题线索处置,监察措施的实施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等。

原标题:最新版来了!省纪委书记交出浙江监察体制改革成绩单

 

 

责任编辑: 蔡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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