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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启动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 能源、交通两集团先行先试
2018-02-27 15:45 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2月2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南希 通讯员 万力源)浙江在线记者近日从省国资委获悉,省能源集团、省交通集团启动开展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这是继去年初组建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之后,浙江省深化国企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国资监管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又一突破。

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是中央和浙江省明确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资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事项之一。浙江省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定位,主要是“一平台三主体”,即: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投资意图,根据出资人授权开展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的产业整合主体;推进国有经济和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的资本运作主体;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创业投资主体。

与一般国有企业不同的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不仅要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更要在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引导产业投资方向、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试点要求,综合考虑资产规模、产业特性、资本运作能力、内控管理水平、上市公司基础等因素,浙江省选择省能源集团、省交通集团为首批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

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其核心要义在于简政放权。在省国资委对两家企业的试点工作批复中,基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功能定位,赋予其董事会更多出资人权利,省国资委将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下属企业改制方案、下属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等11项出资人权限下放给两家试点企业董事会,由其董事会依法行使,并按照权责对应原则承担相应责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根据授权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

国资委“授得出”,企业还须“接得住”“行得稳”。下一步,两家试点企业将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功能定位,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拟定自身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举措。如省交通集团提出推动交通领域产业集聚,构建全新的交通产业体系;省能源集团提出计划通过试点改革加快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综合能源供应新业态。同时,进一步强化业务运营、优化组织结构、调整管控模式、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提升内控水平。

省国资委将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转变监管职能,通过以管资本为主的方式加强监管,处理好国资委和投资公司权利界面、职责分工等问题,统筹推进投资公司相关体制机制创新,既放开搞活、又有效监督,确保出资人管理不缺位、不错位,促进试点企业治理和运行不断优化,共同推动浙江省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原标题:浙江启动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 能源、交通两集团先行先试

责任编辑: 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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