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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立足检察职能 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2021-01-06 09:02 来源:浙江在线

近日,上盘镇下畔村一男童在路边玩耍时不慎跌落井中,患有小儿麻痹症、腿部残疾的村民尤祥方一瘸一拐地跑来,毫不犹豫地跳入深井,救起落井男童,此举成为我市冬日里最暖心的故事。

此事引起了检察官们的关注,事发后,他们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走访。据了解,涉事水井为该村另一村民尤某所有,系20年前自打水井。该井上窄下宽,井沿高出地面约15厘米,井口直径约80厘米,内有井水,井水用于洗衣拖地等。事发时,井上仅盖有薄木板,事发后加盖了水泥板。随后,检察官们走访了上盘镇政府,全面了解该镇水井和窨井情况,要求责任单位对水井的安全防护和使用进行倡导和管理。

小小井盖,关乎性命。翻开井盖的黑历史,我们会发现,曾有多少生命被这黑洞洞的巨口生生吞没。去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对依法惩治盗窃、破坏窨井盖等犯罪相关法律适用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就窨井盖管理问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四号检察建议”。

窨井盖虽小,但事关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突出从严惩治涉窨井盖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封住脚下“吃人的嘴”。而类似此次事件中自建自用的水井在我市各镇(街)普遍存在,防护措施参差不齐,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下阶段,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水井和窨井防护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严惩涉窨井盖犯罪,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原标题:临海:立足检察职能 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责任编辑: 舒晨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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