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上午,桐庐县纪委副书记金伟一行到梅城镇考察村级工程全程公示制度暨村级“阳光工程”。
在梅城镇姜山村、葛家村,考察组实地查看了“阳光工程”公示栏公示情况,梅城镇纪委负责人现场介绍了“阳光工程”的运行流程和操作办法。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建德市纪委副书记林立详细介绍了村级“阳光工程”的主要做法及初步成效。考察组认为,梅城镇村级“阳光工程”操作简便、实用性强,有力地保障了村级工程的廉洁推进,将学习借鉴梅城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桐庐实际做好推广应用工作。
据悉,该镇十分重视村级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去年5月,在全市率先推行村级“阳光工程”公示制度,落实研究三到齐、项目责任人、全程公示制及规范资金支付等四项制度,实行全程可追溯、定期抽查管理、软硬件保障等三项机制,有力保障村级工程的廉洁高效。
目前,梅城镇村级“阳光工程”公示制度已在全市推广落实,该制度执行以来,我市村级工程项目决策更加谨慎、集体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群众村级信访数量大幅下降。(通讯员 宋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