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城镇 建德新闻网
0571-58318323
我要投稿
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 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 建德新闻网 > 乡镇风采 > 梅城镇

微信扫一扫分享

梅城司法所成功办理一起法律援助
2016-07-05 14:47

近日,梅城司法所成功办理了一起法律援助。7月1日下午,一名安徽籍男子小王(化名)来到司法所,表示自己孤身在外面赚钱养家,经济条件较差,想要申请法律援助。

经了解,小王去年来到梅城,在梅城租房做点小生意,之前的合同到2016年7月31日到期,他和房东于去年年底又提前续签了一年。今年以来,随着生意越来越不景气,小王感觉做不下去,想另谋他路,就希望和房东解除下一年的租赁合同。房东表示除非小王找到下家接手,否则就要支付违约金。

为此,小王就想到来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看过小王手中的合同后,为小王耐心讲解相关的法律适用。第一,合同虽然未至履行期限,但是合同上注明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此合同是有效的;第二,因为合同未至履行期限,小王违约并不使房东遭受实际损失,小王可以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适当请求减少支付违约金。

司法所工作人员最后建议其尽量选择双方协商或者调解途径解决问题,将损失减少到最低。小王听完之后,表示现在对相关的法律适用已有明确的了解,并会选择损失最低的解决途径,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和良好建议。(通讯员 章琦)

 

责任编辑: 方仙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