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 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我市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一)新安东路明珠路交叉路口;
(二)新安东路广兴路交叉路口;
(三)严州大道新安江隧道口交叉路口;
(四)白沙路锦江南路交叉路口。
以上地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11年12月11日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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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 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我市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一)新安东路明珠路交叉路口;
(二)新安东路广兴路交叉路口;
(三)严州大道新安江隧道口交叉路口;
(四)白沙路锦江南路交叉路口。
以上地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11年12月11日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建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责任编辑: 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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