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部分政府部门进行“公述民评”的实施方案》(建作风办〔2012〕10号)和《关于公布2012年政府部门“公述民评”名单的通知》(建作风办〔2012〕11号)精神,今年将对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等五部门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现将五部门负责人履职承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市作风办
市效能办
市纠风办
2012年6月11日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
局长郑建国履职承诺书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房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组织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和政策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组织拟订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建筑业、房产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的城乡规划、建筑行业、房产行业和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5、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府保障性住房管理。
6、指导和管理全市测绘工作,维护管理测绘标志。
7、负责建设系统的信息、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履职承诺
1、勤于学习,提高素质。当好表率,坚持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使自己的党性原则、政治立场更加坚定,进一步提高驾驭本岗位工作和复杂局面的能力,并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依法行政,尽职尽责。进一步增强单位全体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纪观念,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努力消除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现象。加强团结,带好班子,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的住建系统执法队伍,依法有序推进我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3、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同时认真总结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房产管理等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履职能力,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
4、廉洁从政,接受监督。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全面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指导,接受市政协及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公正办事,真正做到让组织和领导放心,让人民满意。公开监督电话:64734678。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黄朝光履职承诺书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杭州市和建德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制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3、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车辆检测、维修、驾驶员培训学校等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质和紧急客货运输。
4、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管;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勘测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等建设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统计工作。
5、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港口、航道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7、负责市交通系统人民武装部的日常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履职承诺
1、依法行政。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照章办事,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做到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树立“为民、公正、公平、公开、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2、文明服务。处理日常公务、接待群众来访来电等事项,做到文明礼貌,热情相待,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释,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发生。把民生利益、民生需求摆在首位,广泛听取民情民意,主动热情地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3、高效办事。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限时办事等制度,严格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 坚持杜绝办事推诿、工作效率不高、承诺不兑现等问题。在交通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守规定时限,规范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服务对象,为其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4、业绩优良。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提升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高质量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交通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和实践交通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注重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作,建立有效的考核机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做到政令畅通、工作运转高效。
5、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做到秉公办事、勤政廉政、自警自律,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等现象,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打造干部勤廉、行业崇廉、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廉洁交通”。
6、加强监督。自觉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局工作的监督,对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及时投诉举报,公开监督电话:64713784。
建德市教育局局长郑志华履职承诺书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全市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改革和教育督导;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教育,负责对乡镇(街道)学校的宏观管理,落实“分级办学分级管理”教育体制,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3、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布局以及专业设置、调整的审核,并组织实施。
4、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学生学籍、教育收费等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5、负责全市公办学校教学经费的编制筹措、预决算,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指导落实、督促检查学校校舍改造,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质量等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7、负责对局直属学校的管理以及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指导、管理、监督。
8、管理语言文字工作。
9、协同招生委员会做好普通中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专、技校的招生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履职承诺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强化学习意识,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钻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虚心请教,集中智慧,坚持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决策,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紧紧围绕教育均衡和谐发展主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爱岗敬业,依法行政。珍惜机遇,敢于负责,勤奋敬业,强化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模范并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意见。
3、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积极主动地推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全市教育水平,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深化素质教育,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推进教育科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师生安全教育,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深化课程改革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不断形成推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新途径和新举措,为全面建设幸福美丽和谐新建德作出更大的贡献。
4、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带头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发挥好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抓好领导班子、机关干部队伍、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建设,形成团结和谐、风清气正、规范有序、务实创新、奋力争先的良好氛围。
5、牢记宗旨,干净干事。牢记并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正廉洁,一以贯之地把干净干事的要求全面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中。公开监督电话:64726675、64722901。
建德市卫生局局长徐亚娟履职承诺书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妇幼卫生、中医药、干部保健和人才发展等专项规划;拟订全市医疗卫生工作、医疗卫生改革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省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负责药械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3、拟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措施;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4、拟订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公立医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指导和监督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
5、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
6、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对开展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7、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牵头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
8、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
9、指导全市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职业卫生、放射防护、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和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的贯彻和相关执法监督工作。
10、负责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制定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11、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2、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
13、负责全市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及医疗保障任务。
14、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5、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履职承诺
1、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卫生有关政策办事,始终以人为本,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质量,树立“为民、公正、公平、公开、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2、联系群众。以深化作风效能建设为要求,把民生利益、民生需求摆在首位,定期走访企业社区、医疗卫生单位和两代表一委员等服务对象,广泛听取民情民意,认真整改社会评价、提案议案反映医疗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政策疑难事项的研究,不断完善本职业务,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3、文明服务。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处理日常公务,以及受理反映医疗卫生有关问题、咨询相关政策,做到文明礼貌,热情相待,使用文明用语,耐心解释,不推诿、不拖拉、不敷衍,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4、廉洁从政。切实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本处规章制度,做到秉公办事、勤政廉政、自警自律,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等有损机关公务人员形象问题,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加强监督。自觉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热忱欢迎全局上下、社会各界对本局行政行为和服务工作的监督,对本局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及时投诉举报,公开监督电话:64718853、64723851。
建德市环保局局长高旭芳履职承诺书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本市环境保护和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实施生态市建设、环保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市等创建及巩固和提高。
4、负责落实国家、省、杭州市和本市减排目标,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
5、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破坏。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固体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管。
7、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全市固体、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市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环境监察与稽查工作。
11、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12、负责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环境保护科技管理工作。
14、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履职承诺
1、围绕发展,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坚持“生态立市”战略,紧紧围绕市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幸福美丽和谐新建德”目标,狠抓生态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打好污染减排持久战,“三江两岸”生态保护与建设攻坚战,环境污染整治大决战,凝聚全局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干劲,出实招抓落实,出新招抓品位,全力推动建德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2、依法行政,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做到既为企业做好服务,又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好建德的青山绿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不断优化环境发展平台,为全市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3、清正廉洁,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带头恪守清清白白从政、堂堂正正做人的原则,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营造齐心协力干工作的良好局面,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干事创业的环保干部队伍,永葆人民公仆本色。公开监督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