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新安江府前路西侧麻岭巷地块二期实施旧城区改建。根据该地块的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现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通告如下:
新安江街道府西社区,四至范围:
东至:麻岭巷;
南至:麻园岭临时停车场;
西至:新安路11幢;
北至:新安路。
具体征收范围以新安江府前路麻岭巷地块二期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为准。
附件:新安江府前路西侧麻岭巷地块二期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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