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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五届建德市委第三轮巡察公告
2023-02-08 08:3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四个巡察组于2023年2月8日至4月7日,分别对市司法局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一、巡察对象和范围

市供销总社、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交通运输局、市妇联、市卫健局、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等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党组织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巡察的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要包括:

(一)对部门单位党组织的巡察重点内容。

1.聚焦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3.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二)同步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巡察期间,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分别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三)执行市委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专门巡察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30,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上述范围之外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建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  

责任编辑: 韩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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