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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建德市林学会会员库的通知
2023-03-07 09:19

广大建德市林学会会员:

根据上级林学会工作要求,为精准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提升会员服务质量,现就组织开展建德市林学会会员库信息完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全市已加入林学会的老会员,及时扫描下方指定二维码,完善个人相关信息,逾期未完善信息的老会员将自动退出林学会,如之后仍想加入的需要重新申请入会。

2.建德市范围内从事林业相关工作的个人和单位符合入会条件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二),也可申请加入建德市林学会。

3.本次建德市林学会老会员信息完善和新会员申请入会扫码登记工作截止时间:2023年3月12日,逾期不受理,请个人会员务必重视,互相转告,尽早完成信息更新和报名工作。

建德市林学会

2023年3月7日


附件一:建德市林学会注册登记二维码


附件二:建德市林学会入会标准,会员权力和义务


第一条 本团体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或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林业相关职称的林业科技人员,或者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从事林业工作一年以上,高中学历从事林业工作三年以上。

2、参与林业生态和产业建设,带动林农致富,业绩突出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3、符合上述技术职称和学历等相当条件,并与林业建设有关的其他学科的科技人员。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通过评选获得学会颁发的有关奖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热爱林业事业,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撰写学术论文、译文,参加有关科普活动和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责任编辑: 储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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