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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人民政府禁火令 第1号
2023-03-31 08:15

现发布《建德市人民政府禁火令》,请认真执行。

市长:


2023年3月27日 

清明将至,上坟祭祀、踏青游玩、农事生产等野外用火行为急剧增多,是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森林消防形势严峻。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清明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之规定,建德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至4月12日为全市森林防火禁令期。森林防火禁令期间,在全市林地及林缘地带,严禁焚香烧纸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烧灰烧炭、野炊烧烤等一切野外用火。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人员严防严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对森林火灾肇事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 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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