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等规定,经对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现将调查结果予以公示。被征收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调查结果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梅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舒 钰 联系电话:18069885137
联系地址:建德市梅城镇党群服务中心(城南西路25号)。
联系人:许佳俊 联系电话:13588355024
联系地址:建德市房产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3号)。
附: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有证房屋)调查结果公示表
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房屋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有证房屋)调查结果公示表.xls
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