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大同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建德市大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项目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 公示时间:自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共30天
2、 公示地点:建德市政府网、建德新闻网同时展出。
3、 意见反馈: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件、电话、浙政钉等形式参与,要求文字简练,意见明确,合理合法。
信件请寄送至:大同镇人民政府,请注明“《建德市大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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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示模板-大同镇20240312(2).pdf
建德市大同镇人民政府
2024年0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