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安江街道花坞一期区块(东站改造C11-R8-02地块)及边坡治理项目建设需要,需将建德市新安江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予以迁移。为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现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新安江街道花坞一期区块(东站改造C11-R8-02地块)及边坡治理项目范围内所有坟墓(具体位置以现场放样红线为准)。
二、补偿标准:根据建德市人民政府建政函【2019】64号《关于印发建德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三、迁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前,应将坟墓从项目红线范围内迁出。逾期未办理手续或未完成迁移的坟墓将视作无主坟墓处理。
四、请涉及坟墓迁移的户主到建德市新安江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办理。
特此公告。
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德市人民政府新安江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9日
建德市新安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储卫林 联系电话:13388429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