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全面检验我市人防警报设施设备功能状态,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定于2025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3分,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与时间
(一)警报试鸣信号
主要试鸣防空三种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二)警报试鸣时间
2025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23分
2025年9月18日10:00—10:03,试鸣预先警报信号;2025年9月18日10:10—10:13,试鸣空袭警报信号;2025年9月18日10:20—10:23,试鸣解除警报信号。
二、有关事项
(一)在警报试鸣期间,全市市民的工作、生活及一切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二)警报试鸣工作由市发改局(国动办)统一组织,各防空警报管理单位具体实施。
(三)请建德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做好村(社区)音源警报鸣放工作。
特此通告。
建德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