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关于依法做好征占用林地服务和监管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主动介入项目会审,热情服务,及时告知项目建设单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征占用林地的规定,并指导项目建设单位规范编写征占用林地申报材料;对受理的征占用林地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查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坚决纠正对违法占用林地不依法处罚就补办手续的做法,杜绝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违法占用林地建设项目,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建设单位停工,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对违法征占用林地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要求,要强化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管。对征占用林地申请材料不全的,林业主管部门一律不得上报或审核同意;对已经发生违法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符合确需征占用林地条件的,必须附有有关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的报告事实,切实发挥森林资源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余峰)
编辑 徐卫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