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以来,伴随着农作物丰收的喜悦,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也日益频发、屡禁不止。在公路两侧及村庄周边,时常可以看到一股股突兀的浓烟从田间地头升起,让美丽的景色蒙上了一层“阴影”。
为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市大气办工作人员定期展开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焚烧秸秆、草木灰等情况的立即交办有关乡镇(街道)进行处理。12月1日下午,记者随市大气办工作人员沿320国道开展巡查。在大同镇巡查时,市大气办工作人员发现两名河道清理施工作业人员正在焚烧垃圾、枯枝等,现场冒出一阵浓烟,气味呛人,一旁还有多处焚烧痕迹。市大气办工作人员立即对该行为进行了制止,责令当事人扑灭火源。经询问,当事人在清理河道时图省事,直接将不易处理的垃圾就地焚烧。市大气办工作人员会同乡镇工作人员向当事人讲解了焚烧垃圾、秸秆的危害及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当事人表示以后不再违规焚烧。据大同镇副镇长杨建功介绍,为应对秸秆焚烧问题,该镇专门组织3辆消防车近30人以及每个村不少于两名网格员进行全天候巡查,确保秸秆焚烧包括火点处置到位。
为何不能焚烧秸秆?首先,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引发山林火灾;同时,焚烧秸秆产生的浓烟会污染大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对交通安全构成巨大威胁。露天焚烧秸秆不仅危害多,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针对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119 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据统计,从9月份开展巡查以来,全市已累计发现秸秆焚烧行为500多起。通过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的主要群体是种植面积偏小的农户,产生的秸秆不多,农作物种植区域分散,管理上存在难度。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污染控制科科长何雪峰告诉记者,从巡查情况来看,焚烧秸秆的主要是一些年纪大的村民,以零星的火点为主,分布也很广,16个乡镇(街道)都有。尽管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开展巡查,但效果还不够理想。
为何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屡禁不止?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很多农户安全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秸秆焚烧的危害性。有农户表示不知道禁令,也有农户表示秸秆回收利用渠道少,考虑成本等因素,仍按照老习惯就地焚烧。
对此,何雪峰坦言,老百姓处理秸秆仍然以焚烧为主,除了老百姓的意识没有转变过来之外,还因为一些处理秸秆的项目没有建成,导致秸秆还没有好的去处。
作为农村秸秆禁烧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除了在加强对农户的宣传、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上下功夫外,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妥善解决秸秆出路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新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项朝旭表示,针对大面积的秸秆,推荐在收割机上直接进行粉碎还田,也可以由具有回收加工能力的企业加工,然后作为菌菇种植的基料,或作为畜禽的饲料。对于零星农户的秸秆,建议由村集体收集,统一运往秸秆处理企业处理。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正会同农业比较发达的乡镇,设法引进一批秸秆处理利用企业,解决我市秸秆处理利用能力不足问题。
【编后语】想要解决秸秆禁烧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联合各乡镇(街道)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属地网格化防控机制,落实巡查和处置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机制形成合力,通过视频监控和现场巡查相结合,强化联合巡查和执法,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同时要坚持疏堵结合,积极推进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科学处理将秸秆变废为宝,从源头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问题,切实保障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