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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家庭医生签约即将截止,请市民们抓紧办理
2022-12-13 08:20

日前,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局获悉,我市2023年家庭医生签约即将截止,有需要续签或新签约的市民请在本月底前及时办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以家庭医疗保健服务为主要任务,提供个性化的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健康教育服务和指导,更加便捷地解决居民日常健康问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自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各乡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持续为辖区内的居民办理2023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签约的参保人员从2023年1月1日起,可享受新的优惠便民政策。

根据新政策规定,已签约的参保人员在签约的乡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及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服务站)首诊看病,其门诊起付标准可直接减免300元。同样,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服务站)就诊患者,如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门诊起付标准也可以减免300元,转诊期限为10天,但不含跨年的期限。此外,已签约的参保人员如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其治疗性药品的单次配药量根据病情稳定情况最高可延长至12周。在医保报销方面,已签约的参保人员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服务站)门诊就医的,统筹基金承担比例(报销比例)在规定的基础上再提高3个百分点。

新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签约备案信息需要对接省医保系统,故时间需要两周左右。经与市医疗保障局商量,今年签约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12月16日以后不允许变更或修改信息。12月16日—31日可以进行少量的补签约,但是在此期间签约的居民,在2023年1月1日—10日之间无法享受签约优惠政策。

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我市2023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需个人承担部分费用12元(按照每人每月1元的标准)。持有本市有效期内《低保证》《残保证》《特困证》或二级及以上《残疾证》的人员,持有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的人员,以及失独家庭人员的签约服务费个人承担部分则由市财政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记者 邓林)

责任编辑: 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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