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调整我市中小学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安排。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中小学校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发布《关于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具体内容为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于12月23日结束,小学不组织期末考试;初中、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于12月30日结束;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高三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工作于2023年1月14日结束。
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仍为2023年1月15日。各学校(幼儿园)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后,在1月14日前提供托管服务,满足双职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护需求。在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许有需要的学生到校自习,由学校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服务,但不上新课。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记者 方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