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李志华为建德市人民法院寿昌人民法庭庭长;
马有新、马艳霞、王力刚、方玉、方甜、邓太松、邓采彩、占明、卢翔、叶剑锋、叶寒星、包小妹、朱永利、朱丽红、刘云峰、刘显红、刘澍、刘燕红、江骞慈、许宏平、许烨、杜婷婷、李丽芬、李剑波、杨丽芳、杨春荣、吴红星、吴和根、吴绍明、吴胜杰、吴健蓉、余晓伟、余晓红、沈美玲、张小平、张长征、张文、张征君、张金芬、张虹艳、陈芬、陈梅飞、陈斌、陈翠珍、邵一萌、邵丽仙、林鹏、周卫群、周雪鸿、周瑾、郑志先、郑林光、郑涛、练林芬、赵李春、赵峻、胡胜和、胡燕萍、祝云苏、荷莲娟、钱映萍、徐一飞、徐成俊、徐向霞、徐宏中、徐炳云、徐凌、徐琳、凌丹丹、唐卫峰、诸静、黄一萍、黄向平、黄志荣、黄瑶、章文龙、蒋跃龙、程旻廷、程晨、舒剑、童再新、楼霞、廖志全、熊琳、潘雪莲、潘新梁等86人为建德市人民陪审员。
免去:
蔡竞燕的建德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志华的建德市人民法院寿昌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